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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朗乾坤,法制社会,弱势群体维权难,难于上青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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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墙
心墙Lv.1楼主+关注
2019-08-20 07:04 来自安徽
出了一起交通事故,当时当事人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事,朋友帮他报警的,报警之后,事故大队的赶到现场处理,有个人给了张名片,说到时候修车找他们,当事人以为是交警把车开走了,当事人晕血,对方是个电动车,从漳湖下班,5点出发,事故是5点52分发生的,可见速度多快,从右侧直接窜出来的,防不胜防,地上没有刹车印,当事人的车速很慢,发生碰撞后刹车点了下就停了,事后去事故队问车子要什么时候能拿出来,交警说必须对方写委托书签字才能出来,这个意思车子不就是被你扣起来了,问了2次这样的话,都是这样回答的,事故是5号发生的,到了第16号的时候才通知说事故责任书下来了,我当占主要责任,对方占次要责任,当事人想着事故责任书都下来了,车子也能出来了吧,就问了句还有多久车子才能拿出来,交警说车子已经修好了,修好了?可笑,谁通知我了?修车的给我打电话了,你帮我修也要经过我的同意啊,我都不知道哪里坏了哪里要换配件,随你说哪里坏了就换掉,我要是去4s店修呢,保险公司的人也是个蠢材,定损了也不给我打电话,还都是我给他打电话问的才说,现在的社会真黑,事故队和汽修厂相互合作,互相谋取利益,一条龙服务,瞒天过海,自作主张,真是可气,再怎样修可以,你不通知当事人这个理说不过去,小地方的人无法无天,老百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,这个汽修厂就是望江的安通汽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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